豫金监〔2022〕107号
郑州市金融工作局:
你局《关于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》(郑金文〔2022〕49号)收悉。根据《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(2019年修订版)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,批复如下。
一、同意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:
(一)变更股东。变更前,股东为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、史万福、邵学良、邓琳琳。
变更后,股东为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、李琳、邵学良、邓琳琳。其中,原股东史万福退出,新股东李琳进入。
(二)变更股权结构。变更前,股权结构为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%(7650万元)、史万福持股20%(3000万元)、邵学良持股15%(2250万元)、邓琳琳持股14%(2100万元)。
变更后,股权结构为洛阳金云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%(7650万元)、李琳持股20%(3000万元)、邵学良持股15%(2250万元)、邓琳琳持股14%(2100万元)。其中,原股东史万福持股20%(3000万元)转让给李琳。
(三)变更法定代表人、董事、监事。变更前,史万福任法定代表人;史万福、谢保军、邵学良任董事;牛牧青、姜露、姚鹏飞任监事。
变更后,取消董事会、监事会;李琳任法定代表人、执行董事;李帅楠任监事。
(四)变更章程。调整章程相关内容。
二、你局应督促郑州万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,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。
三、你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,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,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,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、依法经营,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,积极为我省“三农”、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、差异化的金融服务。
2022年5月20日